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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,除了申報綜合所得稅,有殼族還需注意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稅。今年房屋稅的徵收範圍擴大至更多縣市,統計全國共有25.27萬戶受到影響,囤房大戶平均多繳4,982元。明年3縣市有望逐步跟進,最快將在2024年開始徵收囤房稅。

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和非自住,以達成房屋稅負合理化,並緩解囤房問題。據了解,目前除了台北市、宜蘭縣、連江縣,以及去年7月新加入的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新竹縣、屏東縣和新竹市等10縣市開始實施囤房稅外。今年新北市、澎湖縣和台東縣也有望逐步跟進,最快將在2024年開始徵收囤房稅。待新北市入列後,六都將全面課徵囤房稅。

根據財政部公布的最新統計,全國房屋稅共達929.18萬件、稅額869.97億元,分別年增1.42%與4.25%。今年新增的7個實施囤房稅的縣市,影響戶數約25萬2680戶,稅額增加12億5872萬元。
據資料顯示,桃園市是受房屋稅影響最大的縣市,平均每戶增加稅額8,713元;其次是台中市,影響戶數11萬6886戶、稅額增加5億8193萬元,平均每戶多繳4,978元;台南市影響戶數2萬755戶,稅額增加9650萬元,平均每戶多繳約4,649元;高雄市影響戶數7萬1764戶,稅額增加3億6076萬元,平均每戶多繳5,027元。
新竹縣則有1萬1093戶受影響,稅額增加5201萬元,平均每戶多繳4,688元;屏東縣影響戶數8,306戶,稅額增加1,292萬元,平均每戶多繳1,555元,最後,新竹市的1萬2670戶受到囤房稅影響,稅額增加5,696萬元,平均每戶多繳4,495元。統計今年房屋稅開徵後,全台囤房大戶平均多繳稅款4982元。
財政部賦稅署提醒,今年(112年)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至同月31日,提醒納稅義務人需於期限內繳納。該署特別指出,若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,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,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,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。

為協助納稅義務人申請事宜,財政部於110年6月30日修正發布「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」。相關規定、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格式可於財政部網站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」下載運用。該專區亦設有各地方稅稽徵機關諮詢窗口,方便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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